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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株洲商標注冊的手續
作者:株洲吉亨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時間:2021-11-11 08:55:00
關于株洲商標注冊的手續,我們在今年五月份的文章中曾經介紹過,根據申請人在實踐當中所遇到的問題,再進一步做一個概括。
1.商標注冊申請人應該非常清楚自己想申請一件什么樣的商標,是中文的,還是英文的,或者是圖形,拼音,再或者是上述諸多要素合在一起的等等。
2.商標注冊的申請人應該非常清楚自己擬申請的商標使用在什么商品上(或者是使用在什么服務項目上),然后在分類表中找到相對應的類別。不清楚分類表的類別,可以委托在國家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幫助代辦。
3.進行嚴格的、細致的商標查詢。商標查詢過程是相對專業的,尤其是對商標查詢結果的判定,實際上決定了擬申請商標的成功率。在查詢過程中,如果不委托代理,申請人是很難得到專業人士的幫助的,國家商標局作為審查機構,不提供這方面的幫助。關于商標查詢的方法,申請人可以參照本站此前介紹的具體方法和步驟。
4.制作商標注冊申請書。在這個過程中,申請人要注意:申請書不能出錯,不然商標局在進行書式審理時就會退回。如果可能,委托代理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5.提交申請。申請人應注意的是,如果是企業申請,就要附上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復印件上還要蓋上申請人的紅色公章;如果是自然人申請,那就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手續齊備,您就可以提交申請文件了。
6.接下來,您會在一個月左右收到國家商標局的《受理通知書》,然后您就靜候 商標局的審查吧。如果您信仰某種宗教,還可以祈禱自己申請的商標不要遇到什么麻煩。
7.隨時處理申請過程中國家商標局下發的任何文件,不然,您的申請可就作廢了。
申請的商標為什么會被駁回,具體駁回原因是什么?怎樣減小商標駁回申請,具體流程是什么?商標注冊對于企業來說至關重要,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自主注冊商標,在不懂得和了解具體申辦程序的前提下,以為把商標申請提交上去就萬事大吉了,經過審查商標局以一定理由駁回申請,企業者也是一臉無奈。
在現實生活中,申請商標被全部或是部分駁回是比較常見的。但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并不會導致相關標志的喪失,正確看待申請商標駁回,尋找原因采取合適的解決辦法有時能產生意想不到的結果。申請商標之所以被駁回是因為申請的標志違反了《商標法》中對獲得商標注冊的禁止性規定。
一、商標局作出駁回決定時會在駁回通知書中寫明駁回的原因,常見的有兩個原因:1.商標如何不具備顯著性會被pass掉:客戶在選擇商標時通常希望選擇一個與自己所提供的服務或商品有一定關聯的標志,描述性或暗示性商標通常被認為更容易被消費者所記住。選取描述性或暗示性標志作為商標被商標局認定為不具有顯著性的可能性較高,即便申請人已經通過在先使用建立了獲得性顯著性,但由于商標局僅對標志進行審查,因此被駁回的概率也較高。
2.忽略商標在先申請或在先注冊原則:我國商標的獲得采取注冊取得為主,使用取得為輔的原則。也就是在先申請的人能夠阻卻在后的申請人就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提出注冊申請。人們對于商標駁回天然產生的抗拒也是基于這一點,一但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在先申請,往往很難再獲得商標注冊。
二、如何減小商標被駁回的幾率:1.先查詢商標是否是近似商標:商標注冊存在風險,很多人知道商標這個概念,但是不了解相關專業知識。在官網上查詢獲取結果,由于專業受限,查詢后我們不免得出不太準確的結論,盲目提交。如果別人已經注冊了商標,我們再去提交注冊信息就會被駁回,而且提交注冊的費用也不是返回給我們,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如果沒有專業人士的指導和建議,自行在中國商標局查詢商標是否被注冊,繼而提交申請商標注冊,是存在一定風險的。
2.選擇正規的商標注冊代辦機構:正規的代理機構商標查詢工作是由專人負責的。商標代理人對于商標查詢具有豐富經驗,能夠采用綜合、拆分、跨行業等等各種方式進行查詢,盡量確保查詢結果的準確,或者是結果顯示商標注冊的通過率不高時,在可接受的范圍內,根據代理公司的意見對原有商標進行修改并再次查詢、提交申請,從而降低駁回的幾率。
3.選擇原創性高的商標:商標查詢存在四個月的盲期,即商標申請已受理,但是在一段時間內是無法查詢到的。所以,避免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就是商標設計盡量保持原創,這樣遭遇駁回的幾率就比較小。商標申請被駁回可以說是商標局收到商標注冊申請后進行檢索審查得出的初步結論,并不是最終結論,可以通過提出復審申請獲得商標注冊也是一種常見的獲得商標注冊的渠道。
一件申請有下列不符合單一性情況的,審查員應當要求申請人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包括分案處理),使其符合單一性要求。
1、原權利要求書中包含不符合單一性規定的兩項以上發明。
原始提交的權利要求書中包含不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發明的,應當要求申請人將該權利要求書限制至其中一項發明(一般情況是權利要求1所對應的發明) 或者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對于其余的發明,申請人可以提交分案申請。
2、在修改的申請文件中所增加或替換的獨立權利要求與原權利要求書中的發明之間不具有單一性。
在審查過程中,申請人在修改權利要求時,將原來僅在說明書中描述的發明作為獨立權利要求增加到原權利要求書中,或者在答復審查意見通知書時修改權利要求,將原來僅在說明書中描述的發明作為獨立權利要求替換原獨立權利要求,而該發明與原權利要求書中的發明之間缺乏單一性。在此情況下,審查員一般應當要求申請人將后增加或替換的發明從權利要求書中刪除。申請人可以對該刪除的發明提交分案申請。
3、獨立權利要求之一缺乏新穎性或創造性,其余的權利要求之間缺乏單一性。
某一獨立權利要求(通常是權利要求1) 缺乏新穎性或創造性,導致與其并列的其余獨立權利要求之間,甚至其從屬權利要求之間失去相同或者相應的特定技術特征,即缺乏單一性,因此需要修改,對于因修改而刪除的主題,申請人可以提交分案申請。例如,一件包括產品、制造方法及用途的申請,經檢索和審查發現,產品是已知的,其余的該產品制造方法獨立權利要求與該產品用途獨立權利要求之間顯然不可能有相同或者相應的特定技術特征,因此它們需要修改。
上述情況的分案,可以是申請人主動要求分案,也可以是申請人按照審查員要求而分案。應當指出,由于提出分案申請是申請人自愿的行為,所以審查員只需要求申請人將不符合單一性要求的兩項以上發明改為一項發明,或者改為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發明,至于修改后對其余的發明是否提出分案申請,完全由申請人自己決定。
另外,針對一件申請,可以提出一件或者一件以上的分案申請,針對一件分案申請還可以以原申請為依據再提出一件或者一件以上的分案申請。針對一件分案申請再提出分案申請的,若其遞交日不符合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5.1.1節(3)的規定,則不能被允許,除非審查員指出了單一性的缺陷。
分案申請應當滿足的要求
1、分案申請的文本
分案申請應當在其說明書的起始部分,即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之前,說明本申請是哪一件申請的分案申請,并寫明原申請的申請日、申請號和發明創造名稱。
在提交分案申請時,應當提交原申請文件的副本;要求優先權的,還應當提交原申請的優先權文件副本。
2、分案申請的內容
分案申請的內容不得超出原申請記載的范圍。否則,應當以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第一款或者專利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為理由駁回該分案申請。
3、分案申請的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
分案以后的原申請與分案申請的權利要求書應當分別要求保護不同的發明;而它們的說明書可以允許有不同的情況。例如,分案前原申請有A、B兩項發明;分案之后,原申請的權利要求書若要求保護A,其說明書可以仍然是A和B,也可以只保留A;分案申請的權利要求書若要求保護B,其說明書可以仍然是A和B,也可以只是B。
有關分案申請的申請人、遞交時間和分案申請的類別的要求,適用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5.1.1節的規定。
分案的審查
在一件申請需要分案的情況下,對分案的審查包括對分案申請的審查以及對分案以后的原申請的審查,應當依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和第四十三條進行。
1、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分案申請的內容不得超出原申請記載的范圍。否則,審查員應當要求申請人進行修改。如果申請人不修改或者進一步修改的內容超出原申請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則審查員可以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三條第(三) 項的規定,以分案申請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或修改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為理由駁回該分案申請。
2、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一件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和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應當通知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對其申請進行修改。也就是說,在該期限內將原申請改為一項發明或者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幾項發明。同時應當提醒申請人注意:無正當理由期滿未答復的,則該申請被視為撤回;無充分理由不將原申請改為具有單一性的申請的,審查員可以以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為理由駁回該申請。同樣,對于原申請的分案申請不符合單一性規定的,也應當按照上述方式處理。
3、除了依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和第四十三條進行審查之外,其他的審查與對一般申請的審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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